<%@ page language="java" import="java.util.*" pageEncoding="GB2312"%> 关于2008年度第三次北京地区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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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度第三次北京地区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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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写时间:2008-09-04   文档来源:市人事信息中心       

各位考生:
  现将2008年度第三次北京地区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08年9月22日—26日
  二、报名办法
  报考人员须于2008年9月22日至26日持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驾驶证执照、护照,下同)原件到就近考点办理现场报名和缴费手续。非首次报考人员应在报名表上准确填写本人档案号(以上次考试准考证或合格证为准)。考点设置情况详见附件1,考试机位有限,报满为止。
  三、考试时间及考试注意事项
  
考试时间为2008年10月25日至31日,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考试采取报考人员入场拍照方式采集照片,全部报考人员须于每场考试开始前20分钟到达考试地点。
  四、考场规则
  详见附件2。
  附件1:2008年度第三次北京地区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考点
  附件2:考场规则

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八年九月二日

附件1: 2008年度第三次北京地区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考点

考点代码

单位名称

地  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10101

北京教育学院培训中心

东城区鼓楼外大街56号

张华英

84120663
84128686

110102

北京市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

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5号首都师范大学校本部电教楼六层

周丙锋

68981031

110103

北京市机械局党校

朝阳区潘家园东里21号

王 为

67796706

110104

北京二商集团党校

海淀区羊坊店路北蜂窝101号(西客站北、铁道大厦对面)

杨建军

63986443

110106

宣武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和平门南新华街58号(琉璃厂厂甸市场三层)

冯 雪

63045431
83172585

110107

北京市海淀区考试中心

海淀区西四环北路73号中关村人才发展中心二层南侧

王 戈

68945516

110108

首都联合职工大学航天二分校

海淀区永定路52号院113楼

栗惠娟

68386043

110109

北京燕山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教育培训中心

北京市房山区燕山东风街羊耳峪东巷10号

张英军

69341774

110110

北京市朝阳区考试培训中心

朝阳区三元桥第三置业D座朝阳人才5层

田宇鹏

83258771
83258772

110111

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丰台区东高地万源西里12栋2单元1号

王玉英

68381456
68384647

110112

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朝阳区酒仙桥将台路2号

熊 伟

64366066
64342789

110113

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

海淀区莲花苑3号楼(莲花桥西南侧莲花小区内)

秦许旸

63959161
63959162

110115

北京市西城经济科学大学培训中心

西直门内大街南草场22号

席仲雨

66560173

110117

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

朝阳区惠新东街5号

孙巩齐

64918613

110118

北京建工培训中心

东城区东直门外新中街11号

陈振兴

64165149

110119

北京医药集团职工大学

丰台区宋家庄苇子坑148号

梁建萍

87610825
87613211-2807

110120

怀柔区人事培训考试中心

怀柔区开放路86号

彭兴勇

89686020

110121

北京市平谷区人事考试培训中心

平谷区新平东路3号

王洪亮

69970247

110122

延庆县人事考试培训中心

延庆县高塔路40号(环宇集团六楼)

李凤明

69102794

110123

密云县人事局

密云县西大桥路7号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密云分校培训部5号楼118室

戴之官

69057001
89096448
89099034

110124

昌平区人事考试培训中心

昌平区鼓楼东街62号

薛荣林

80101318

附件2: 考场规则
  (一)应试人员应在考试前15分钟凭准考证、身份证入场,证件不齐或证件内容与本人情况不符者,监考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考试开始后迟到20分钟者不得入场。
  (二)应试人员对号入座后,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面外侧备查。
  (三)考试时,应试人员不得将计算器、通讯设备、电子记事本、笔记本电脑、移动存储设备、书籍(资料、纸张)、笔等考试无关物品带入座位。已带到考点的上述物品应交考点,集中存放、统一保管。
  (四)应试人员必须按照准考证规定的考试时间、场次和座位号参加所报科目的考试,按要求输入本人身份证号和相应科目座位号进入考试系统答题。
  (五)考试全部采用上机操作的方式,应试人员应按照考试管理系统的提示在本座位的计算机上规范操作。不得擅自进行冷、热启动、复位及其它与考试无关的操作,违规操作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六)每场考试时间为50分钟,考试时间以考场计时器为准。迟到者必须在考试结束时间内交卷。提前交卷的,必须经监考人员确认属正常交卷后方可离开考场。
  (七)因特殊情况(如停电、系统、网络故障等)导致考试不能如期进行时,应按考点通知的时间另行考试。
  (八)应试人员应遵守考场规则和考试纪律,不得抄袭他人答案,替考、扰乱考场秩序等违规、舞弊行为。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相关条款处理。
  (九)考试中要保持考场安静,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或操作计算机,遇到异常情况和问题时举手询问。
  (十)应试人员应尊重监考人员,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服从监考人员的安排。
  (十一)保持考场卫生环境清洁,禁止吸烟;爱护机房设备,损坏设备者应照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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