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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提出两个“落实”和两个“加强”的意见。一是落实联系人制度,定期与大学生“村官”进行思想沟通,加强对大学生“村官”的思想引导;二是落实安全责任制,各镇(乡)要与各行政村签订安全责任书,实行分级管理、逐级负责,进一步完善管理措施,切实落实安全制度;三是加强对大学生“村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增强大学生“村官”的安全意识,对交通、住宿、饮食、用电等方面的安全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四是加强对大学生“村官”请销假管理,严格请销假审批制度,规范对大学生“村官”的管理。 (海淀区人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