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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接收非北京生源毕业研究生申报材料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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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局 > 政务公开 > 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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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接收非北京生源毕业研究生申报材料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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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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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写时间:2007-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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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来源: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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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申报接收非北京生源毕业研究生需附校级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出具的推荐信和已修全部课程的成绩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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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申报接收非北京生源本科毕业生需附校级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出具的推荐信和已修全部课程的成绩单及国家英语水平考试四或六级证书(外语专业毕业生及所学语种为非英语的非外语专业毕业生除外);申报接收省部级优秀毕业生需附优秀毕业生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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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接收非北京生源毕业生申报材料的工作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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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市人事局根据用人单位的需要情况,确定接收非北京生源本科毕业的专业范围,编制并下达用人单位的接收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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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用人单位与毕业生达成接收意向后,填写《非北京生源毕业生进京审批表》(一式两份),使用指标卡的还需填写《非北京生源毕业生接收指标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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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市人事局批准后,向有关高校(培养单位)出具“接收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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