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age language="java" import="java.util.*" pageEncoding="GB2312"%> 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需提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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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需提供材料
  作者:   
撰写时间:2007-07-01   文档来源:流动调配处       

 
  一、拟申请《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人员受聘企业情况证明材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法人)、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等原件及复印件。
 
  二、拟申请《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人员情况证明材料:
  1、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在京固定住所证明:自己有住房的,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租赁房屋的,提供派出所和房管部门出具的准许房屋出租的证明以及与业主签定的租房协议;租赁公房由房屋产权单位出具证明;借住亲友房子的由居委会出具相关证明和房产证;
  3、聘用合同;
  4、近期一吋同版免冠彩色照片四张;
  5、配偶和子女随往还需提供:结婚证书、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聘用合同、独生子女证(两个子女的须提供二胎准生证明,若双胞胎、多胞胎提供出生证明即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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