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age language="java" import="java.util.*" pageEncoding="GB2312"%> 关于2004年继续做好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工作的通知
     人事局 > 政务公开 > 法规文件 > 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处

 
关于2004年继续做好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工作的通知
  作者:   
撰写时间:2007-07-06   文档来源:       

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
北 京 市 人 事 局
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关于2004年继续做好鼓励高校毕业生
到农村基层工作的通知
京人发〔2004〕46号
 
各区、县委组织部,各区、县人事局,市委市政府各部委办局、各直属单位、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干部)处,各高等院校学生处:
  去年,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工作的意见以来,这项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单位、人员的大力支持和努力下,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效果,对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优化乡镇干部队伍素质结构、培养造就年轻干部、增强郊区企业竞争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等工作,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为继续做好本年度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要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两办”《关于转发<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农委、市教委关于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工作加快郊区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京办发〔2003〕11号)精神,进一步认识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工作,对于围绕“新北京、新奥运”和“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战略目标,大力促进城乡经济一体化、加快小康社会建设步伐的重要意义,按照“两办”《通知》要求,积极做好各项工作。
  二、要进一步落实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工作的各项内容。大力选拔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和农村基层工作;积极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集体和民营企业工作;继续选派机关和事业单位新接收高校毕业生到村镇工作锻炼。选拔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和农村基层工作的具体名额和岗位,由各区县根据上年选拔情况和今年实际需要研究确定。各项工作的进展计划,要按照本《通知》附表的具体安排,严格按时限完成。
  三、要切实加强对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工作的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围绕各自职能,认真配合做好工作。各高等院校要积极行动,做好所属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工作的动员、报名和推荐工作。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高度重视,主动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及时制定具体的规划和计划,落实有关政策,确保今年任务的圆满完成。
  四、要认真总结经验,积极开拓创新。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着眼首都优化发展环境、实施人才战略的大局,及时总结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工作推行以来的各种经验和做法,积极围绕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探索和完善新的适应时代发展的工作方式和政策措施,把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的工作不断推向深入,取得更大成绩。
 
  附件:2004年度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工作时间安排表
 
 
 
 
 
                 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     北京市人事局
                 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二OO四年四月十四日

2004年度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工作时间安排表

日期

工作内容

承办单位

备注

4月下旬

下发《关于2004年继续做好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工作的通知》,安排部署工作。

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农委、教委

 

4月至6月

采取多种形式动员组织高校毕业生参加乡镇和农村基层选拔报名,积极收集农村集体民营企业的需求信息,并为其进行毕业生的推荐工作;根据毕业生报名情况,对拟选拔到乡镇机关和乡镇所属事业单位、农村基层工作的毕业生进行资格审查。

各高校,郊区区县委组织部、区县人事局

 

5月20日前

在调研摸底的基础上,向市人事局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处报送需由各机关、事业单位选派赴村镇工作锻炼人员的专业、名额和拟任岗位职务的统计情况。

各郊区县主管部门

 

5月31日前

向市人事局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处报送本单位2004年度拟选派赴村镇工作锻炼的人员名额。

各机关、事业单位人事部门

 

6月20日前

向各机关、事业单位下达选派赴村镇工作锻炼的人员名额。

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

 

7月至8月

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组织对参加选拔报名的毕业生进行笔试、面试,确定入选名单,并视情对其进行培训、安排赴农村锻炼。

各郊区区县委组织部、区县人事局

 

8月10日前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向本单位下达的选派名额,向市人事局报送本年度选派赴村镇工作锻炼的人员姓名、性别、民族、毕业院校及学历专业、生源地、政治面貌、所在基层单位及职务等情况。

各机关、事业单位人事部门

 

8月中旬

参照京人发〔2003〕136号文件精神,对2003年度选派赴村镇工作锻炼人员进行一年工作锻炼情况考核。

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农委及各派出、接收单位

 

8月下旬

确定2004年度选派赴村镇工作锻炼人员分配方案。

市人事局

 

9月上旬

召开2003年度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工作经验交流及情况汇报会,布置2004年度赴村镇工作锻炼人员有关交接工作。

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农委、教委,各有关单位

 

9月10日前

向市人事局报送乡镇、农村基层选拔和农村集体民营企业接收高校毕业生的具体情况。

各郊区县人事局

 

9月中旬

安排2003年度选派赴村镇工作锻炼人员返回原单位,组织对2004年度赴村镇工作锻炼人员进行欢迎和欢送。

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农委,各有关单位

 

2005年元旦春节期间

参照京人发〔2003〕136号文件精神,对2004年度选派赴村镇工作锻炼人员进行慰问和阶段考核。

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农委及各派出、接收单位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