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age language="java" import="java.util.*" pageEncoding="GB2312"%> 关于印发《北京市2004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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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北京市2004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的通知
  作者:   
撰写时间:2007-07-09   文档来源:       

 
京人发〔2004〕14号
          
各区、县人事局,市政府各委、办、局(总公司)人事(干部)处,各人民团体人事处,市属各高等学校人事(学生)处,各有关单位:
  现将《北京市2004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印发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四年二月十六日
 
 
北京市2004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
 
  高校毕业生是重要的人才资源,是国家的宝贵财富,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对实现“新北京、新奥运”战略规划,进一步发展首都经济、加快小康社会建设步伐、确保首都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做好2004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现就有关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一、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工作,必须以“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北京市委、市政府领导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坚持毕业生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和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
  二、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主要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进行公开招聘、择优录用。市级国家机关从应届毕业生中录用工作人员,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1999年从高等院校选调优秀应届毕业生工作的意见》的规定办理。要继续做好农村中小学教师的定编和教师资格的认定工作,坚决清退不合格的教师和代课教师,空出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提高农村义务教育的质量。
  三、继续选拔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和农村基层工作。选拔对象主要为当年全日制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鼓励本区县生源的大学生毕业后回本区县的乡镇和农村工作,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选拔。被选拔到乡镇机关及乡镇所属事业单位工作的高校毕业生,见习期间可直接确定行政职务或专业技术职务,并执行职务工资,见习期期满考核结果为称职(合格)以上的,可高定一档职务工资。
  四、加大选派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录用的高校毕业生到村镇工作锻炼的力度。这项工作从2004年起在全市和城区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中全面推行。涉农及与基层政权建设相关的部门要优先选派。被选派的毕业生主要安排在郊区县经济发展需要,并能够充分发挥本人专业及特长的农村基层和少数乡镇。
  五、积极引导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农村企业及非公有制单位就业。各级人事部门要为各类企业接收高校毕业生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努力开展毕业生的推荐工作,开辟中小企业、农村企业及非公有制单位接收、使用毕业生通道,及时办理接收、报到和落户等手续。接收单位没有集体户口的,可以在各区县政府人才服务机构落集体户口。
  六、继续做好非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的引进工作。引导用人单位引进国家重点高校中高层次、高素质和我市紧缺专业的优秀毕业生,为我市经济高速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七、充分发挥北京市毕业生就业常设市场的作用。根据实际需要开展分行业、分专业、分学历、分区域且针对性强、成功率高的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活动,形成综合与专场、大型与小型、有形市场与无形市场并存的多种形式的就业服务,为用人单位和毕业生牵线搭桥。
  八、认真做好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供求信息收集、整理工作。建立用人单位和毕业生信息库,加快我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络建设,尽快实现毕业生就业市场信息全市联网,为用人单位和高校毕业生提供信息查询和网上沟通平台,做到资源共享。
  九、帮助有特殊困难的毕业生推荐就业。对于父母双方均失业,家庭生活标准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及有其他特殊困难的未就业的毕业生,按照专业对口或相近的原则优先推荐就业。
  十、积极鼓励并引导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灵活就业。对于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的毕业生,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应提供两年免费保管人事档案的服务。进一步完善高校毕业生未就业登记制度,对于毕业时未落实就业单位并有就业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在北京市人事局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办理求职登记,并由其向用人单位推荐就业。
  十一、严格规范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举办高校毕业生的招聘活动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在社会上举办的高校毕业生招聘活动必须经过市人才市场主管部门批准。
  十二、严肃人事纪律,进一步规范引进非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工作。各级人事部门和高校在推荐和接收毕业生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毕业生本人收取任何费用。对在毕业生接收工作中弄虚作假或非法牟利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
  十三、各单位要积极吸纳毕业生,做好人才储备。对新接收的毕业生要加强日常管理和培养使用工作,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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