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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人发〔2007〕8号
各区、县人事局,各区、县监察局,市级机关各单位人事、监察部门:
现将人事部、监察部《关于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反纪律处分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5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人事部、监察部《关于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反纪律处分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50号)
二OO七年一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人事 纪律处分 通知
北京市人事局办公室 2007年1月23日印发 共印35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