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人发〔2007〕6号
市属各委、办、局人事处,各区、县人事局:
为培养造就高素质的干部队伍,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干部教育培训条例》,北京市人事局2007年继续委托北京行政学院举办处级和处级以下公务员英语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使一批原已具有一定英语水平的公务员口语得到强化、阅读能力得到提高,通过考试取得国家外专局的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英语水平考试(BFT)中高级合格证书。
二、培训范围
全市纳入公务员管理机关中处级和处级以下北京市公务员。
三、培训方式
培训方式为半脱产,每周安排两个半天(休息日、工作日各占半天)学习。
四、培训地点
培训班委托北京行政学院(西城区车公庄大街7号)承办,具体报名事宜见招生通知。
二OO七年一月十八日
主题词:人事 公务员 英语 培训 通知
北京市人事局办公室 2007年1月18日印发
共印13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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