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人发〔2007〕15号
市属各委、办、局人事处,各区、县人事局: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实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暂行办法》(京发[2006]20号),进一步提高我市各委办局、区县公务员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北京市人事局在征求区县人事局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2007年度北京市公务员初任培训和科级任职培训科目指南》,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公务员初任培训科目指南
2.科级公务员任职培训科目指南
二OO七年二月九日
公务员初任培训科目指南
一、必修课程
1、政治理论(一般安排半天或1天时间,内容应结合不同时期的要求来确定);
2、廉政教育(一般安排半天时间,主要内容为作风建设);
3、市情、区情、县情(一般安排半天或1天时间,主要内容以介绍现状和未来发展规划为主,可以半天讲课半天参观);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一般安排半天时间);
5、相关法律知识(一般安排半天时间,主要内容为宪法与行政许可法等与公务员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
6、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能介绍(一般安排半天时间);
7、公务员行为规范或礼仪(一般安排半天时间);
8、机关公文的写作(一般安排半天时间);
9、如何做一个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一般安排一天时间,主要请优秀公务员介绍自己是如何做一个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的,并安排讨论)。
二、选修课程
1、职业理想与职业生涯设计(时间自定);
2、如何提高人际沟通能力(时间自定);
3、如何提高口头表达能力(时间自定);
4、如何提高处理突发问题的能力(时间自定);
5、如何提高自己的判断分析能力(时间自定);
6、如何提高自身办公技术应用能力(时间自定);
7、如何提高自身的文化素养(时间自定);
8、心理调适与健康(时间自定);
9、如何组织会议(时间自定);
10、发言稿的撰写(时间自定);
11、行政公文发文程序及相关问题(时间自定);
12、行政公文错漏案例分析(时间自定);
13、信访条例和信访接待(时间自定);
14、保密法和保密工作(时间自定);
15、艺术欣赏(时间自定);
16、拓展训练或军训(时间自定);
17、革命传统教育(时间自定);
18、其他内容。
三、几点要求
1、市、区、县公务员的初任培训,原则上由市、区、县人事局按照职能管理权限负责组织实施,特殊情况经与市、区、县人事局协商同意后,也可由相关单位自行组织。
2、初任培训原则上在试用期内完成,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十天。培训课程完成后,要求对所学内容进行考试。培训结束后,可以安排到基层实习。
3、初任培训班中要组织公务员宣誓仪式。
4、根据《北京市实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暂行办法》(京发[2006]20号)规定,初任培训合格者方能任职定级,不合格或者未参加培训者不能任职定级。
附件2:
公务员科级任职培训科目指南
一、必修课程
1、政治理论(一般安排半天或1天时间,内容可以结合不同时期要求来确定);
2、廉政教育(一般安排半天时间,主要内容为作风建设);
3、市情、区情或县情(一般安排半天或1天时间,主要内容为介绍现状和未来发展规划,可以半天讲课半天参观);
4、科长的职位分析和素质要求(一般安排半天时间);
5、领导的工作方法与艺术(一般安排半天时间);
6、人才资源开发与管理(一般安排半天时间);
7、政府职能转变和建设服务型政府(一般安排半天时间);
8、机关公文处理(一般安排半天时间,主要从科长职位角度来讲);
9、如何做个合格的科长(一般安排一天时间,请有关领导讲怎样做好科长工作,并安排讨论)。
二、选修课程
1、科学发展观与首都经济社会发展;
2、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3、树立科学的政绩观;
4、首都城市功能定位与发展战略;
5、当前国内形势分析;
6、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
7、如何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
8、如何面对和处理突发事件;
9、如何向上级领导汇报工作;
10、如何增加团队的凝聚力;
11、如何提高自身的协调能力;
12、如何处理好正副职的关系;
13、科长的演讲和谈话技巧;
14、如何激励科员努力工作;
15、表扬和批评的方法与艺术;
16、调研报告的撰写技巧;
17、讲话稿的撰写技巧;
18、如何撰写宣传稿件,做好宣传工作;
19、如何向来访者介绍情况与经验;
20、创造性思维能力的培养;
21、如何面对媒体;
22、会议的组织与管理;
23、网络技术对政府管理的影响;
24、调查研究方法与调研数据处理;
25、其他内容。
三、几点要求
1、要突出针对性,重点围绕如何做一个合格的科长来安排培训内容。
2、要有严格的质量要求,举办的讲座一般要符合三方面要求:1)论点、手段、方法具有先进性;2)主题贴近实际;3)所涉及的建议和对策具有可操作性。
3、区、县的科长任职培训由区、县人事局负责实施。垂直管理市属局的科长任职培训由市属局负责实施。
4、科长参加任职培训前应该对其现有能力进行测试,培训后进行考试,以检验培训的效果。
5、科长任职培训应当在任职前或任职后一年内进行,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十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