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age language="java" import="java.util.*" pageEncoding="GB2312"%> 关于中澳合作举办第五期北京市公务员公共管理专题研修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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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澳合作举办第五期北京市公务员公共管理专题研修班的通知
  作者:   
撰写时间:2007-06-25   文档来源:教育培训处       

 

京人发[2007]73号

 

 

市政府各委、办、局人事处,各区、县人事局:

北京建设现代化大都市和政府实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需要北京市公务员学习发达国家现代公共管理理念和被实践证明成功的经验。为此,北京市人事局委托北京市政府公务员培训中心举办“北京市第五期公务员公共管理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使参训人员了解国内外公共管理理论和实践的发展趋势,了解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思路和方向,学习发达国家在公共管理方面的成功经验,提高我市政府行政管理水平和公务员改革创新能力,以适应北京建设国际大都市和发展首都经济的需要。

二、培训对象和条件

具有两年以上工龄,年龄45岁以下,有一定英语基础、副主任科员以上职务的北京市公务员。

三、培训内容、方式与时间

贯彻理论联系实际、学用一致、按需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采用国内培训与国外培训、考察相结合的方式。

(一)国内培训:集中脱产学习

1、时间:2007年10月下旬,8天

2、地点:北京市政府公务员培训中心

(二)国外培训

1、时间:2007年11月上旬,21天

2、地点:赴澳大利亚莫纳士大学(Monash University)进行公共管理理论、人力资源管理等课题的学习和实地考察,与当地政府的有关部门进行交流。

四、培训费用

国内外培训每人总计人民币4.2万元。

五、学员选拔

本期学员为20—25人左右,采用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选拔,有BFT中高级合格证书者优先。先由各单位按条件推荐人员报名,经考试确定人选。各单位于7月25日前将参训学员报名表报北京市人事局教育培训处。(联系人:孙凤武,联系电话:65282517,传真电话:65253098)。

六、学时登记

本研修班已列入北京市公务员培训计划,参训学员完成培训课程后,学习学时登记在《北京市公务员培训证书》上。

 

 

                                二OO七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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