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人发〔2007〕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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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3年12月签署《关于京港两地公务员实习交流活动的协议书》以来,两地公务员交流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3年来,双方合作安排23名公务员参加了交流活动,涉及到规划、交通、卫生、建筑、科技资讯、文化创意产业等多个领域。为进一步推动京港两地的技术交流和相互沟通,市人事局与香港公务员事务局于2006年12月再次签署了《关于京港两地公务员实习交流活动的协议书》(2007-2008年度)。
为更好地促进京港公务员交流活动,进一步推进我市公务员交流工作的开展,现就京港公务员交流工作总结问题通知如下:
1、赴港交流公务员请于2月28日前将赴港交流工作总结报送到市人事局流动调配处。工作总结应包括在港期间的交流学习内容、经验体会、赴港交流对自身工作的影响及对京港公务员交流工作的建议等内容,其中,经验体会、对工作的影响及建议等内容应占总结的40%以上。同时请提供在港交流期间的学习、交流及工作照片等影像资料(照片每人不少于5张)。赴港交流公务员在交流期间或之后撰写的相关论文等资料也可一并提供。
2、请接收香港公务员来京实习的单位将香港公务员在京实习的简要情况及照片等影像资料,于2月28日前交市人事局流动调配处。
市人事局将对上述资料进行汇编成册,上报市政府及国务院港澳办等部门,并于3月份召开总结座谈会。
联 系 人:白玉杰
联系电话:65248737
电子信箱:baiyujie@bjp.gov.cn
二OO七年一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公务员 交流 总结 通知
北京市人事局办公室 2007年1月23日印发
共印3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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