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人发〔2007〕110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关于报送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试点工作有关材料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169号)精神,为全面掌握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总结经验,改进和完善资助办法,推动工作向纵深发展,人事部将采取书面报告和现场调研相结合的形式,对试点工作进行一次全面了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你单位在认真总结的基础上,提交开展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试点工作的综合报告。报告内容要包括:(一)试点工作开展后,对你单位吸引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服务工作带来的影响和主要成效。(二)通过试点,受资助留学人员取得的重要成果(或阶段性成果),产生的人才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三)你单位对资助经费的配套、管理、使用情况。(四)对受资助高层次留学人才的跟踪服务情况。(五)对进一步开展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
二、请提交你单位受资助高层次留学人才的典型材料。典型材料要集中反映其回国受资助后做出的突出业绩,对推进本单位(系统)、本领域发展的重要贡献。
三、请将综合报告和典型材料一式三份,于12月3日前报送我局流动调配处。如无涉密内容,请同时将综合报告和典型材料电子版以“ⅩⅩ单位高层次留学人才报送材料”为主题发至指定电子邮箱。现场调研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联 系 人:北京市人事局流动调配处 肖先平
联系电话:65128163 65248853(F)
电子邮箱:xiaoxianping@bjp.gov.cn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台基厂大街三条三号
二OO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高层次 留学 资助 通知
北京市人事局办公室 2007年11月23日印发
共印6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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