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
近年来,随着我市人才市场中介服务机构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从业人员的素质和服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促进了首都人才市场的健康发展。为进一步了解掌握全市人才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的基本情况,加强从业人员队伍建设,规范人才中介服务行为,优化首都人才市场的发展环境,我局将结合2007年北京市人才市场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注册工作,着手建立北京市人才市场中介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管理信息数据库。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纳入信息数据库的人员范围
1、 经北京市人事局批准,具有《北京市人才市场中介服务许可证》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和分支机构的从业人员(包括专兼职人员)。
2、 经人事部批准,在京中央单位所属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中持有北京市人才市场中介服务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的从业人员。
3、 专营人才中介服务业务的机构须填报所有从业人员的信息;兼营人才中介服务业务的机构只须填报人才中介从业人员的信息。
二、需要报送的有关核查材料
1、《北京市人才市场中介服务机构从业人员情况登记表》及电子版(表样附后,下载地址www.bjp.gov.cn);
2、专职、兼职工作人员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与个人签订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
4、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三、报送数据时间
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请于2007年9月20日至10月20日将相关材料报送北京市人事局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1、建立从业人员管理信息数据库是加强人才市场从业人员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推进首都人才市场建设与发展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请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充分认识建立数据库的重要意义,确定专人负责,做好填报工作。
2、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要确保填报数据的真实有效,特别对“人证分离”情况要按从业人员实际工作所在机构如实填报,凡不在本机构工作的人员不得列入本机构取得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统计人数之中。
3、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应以此次填报数据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管理,按要求及时做好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定期注册工作,并积极组织人员参加从业人员资格培训。
联系人:何燕梅、张晓林 联系电话:65256073
地址:东城区台基厂三条三号 北京市人事局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市人事局院内111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