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人发【1999】13号
各区、县人事局,市属各委、办、局、总公司人事(干部)处:
为进一步推动和加强我市人事系统调研工作,促进调研成果在人事管理工作中的转化和应用,根据《关于调整北京市人事系统优秀调查报告评审周期的通知》(京人发〖1998〗21号)文件要求,市人事局决定在今年进行1998-1999年度北京市人事系统优秀调查报告评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调查报告的参评范围
自1998年1月1日以来撰写的。未参加过市级评审的有关人事管理方面的调查报告。
二、评审组织
由市人事局聘请人事部、市委市政府研究室及部分高校的专家、学者组成评委会。
三、奖励等次
奖励等次: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四、参评调查报告报送方法
1、各地区、部门和单位,要对拟参评的调查报告进行初审,推荐2篇调查报告参评,并填写《北京市人事系统优秀调查报告推荐表》。
2、参评调查报告一式2O份,每份附《北京市人事系统优秀调查报告推荐表》。
五、参评调查报告报送时间
请于1999年9月30日前将参评调查报告报送市人事局政策法规处。
附:《北京市人事系统优秀调查报告推荐表》。
1999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