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age language="java" import="java.util.*" pageEncoding="GB2312"%> 关于印发《北京市人事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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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北京市人事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作者:   
撰写时间:2007-03-13   文档来源:政策法规处       

 

京人发〔2007〕29号

 

各区、县人事局,市政府各委、办、局(总公司)人事(干部)处,市属各高校、科研院所、人民团体及有关单位人事处:

        现将《北京市人事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作出具体安排,认真组织实施,保证人事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任务的全面落实。

各区县、各部门在实施中要加强同市人事系统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事局政策法规处)的联系,并于2007年3月底前将主管领导、责任部门和联络员名单以及联系方式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陈真  电话:65243929  传真:65592062

 

 

 

                                      二○○七年三月十三日

 

 

北京市人事系统法制宣传教育

第五个五年规划

为进一步做好人事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根据人事部印发的《全国人事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和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转发的《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本市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现结合我市人事人才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科学的人才观,紧紧围绕和谐社会首善之区建设,适应人事制度改革和实施首都人才发展战略的要求,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广泛动员,继续深入开展人事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人事干部和政府部门公务员的法律素质和法制观念,全面推进人事法制建设,为开创首都人事人才工作的新局面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目标、对象和任务

(一)目标

通过广泛深入地开展人事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普及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人事部门领导干部和广大人事干部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提高;人事部门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水平、广大公务员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显著提高;人事政策法规在各类人才中得到较好宣传和普及,管理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对人事人才工作的知晓度、认可度显著提高。努力推进人事人才工作的依法管理,充分发挥人事人才政策法规调整人事关系、协调人才利益的基础性和主导性作用。到2010年,人事系统法制宣传教育普及率达到100%,普法对象法律知识培训参训率达到100%,人事部门普法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二)对象

人事系统“五五”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各级人事部门的人事干部和各级政府部门的公务员,重点是各级人事部门的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中的行政执法人员。

(三)任务

1.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国家基本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进一步培育人事干部和公务员的宪法意识、民主法制意识、爱国意识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深入学习宣传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方针和政策,学习宣传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全面提高法律素养,增强法治观念。

2.学习宣传国家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深入开展立法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及国务院和北京市关于推进依法行政、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等各项政策措施的学习宣传教育,牢固树立人事干部和公务员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的观念,提高人事人才工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的水平。

3.学习宣传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和政策。结合公务员法的贯彻实施,深入开展公务员法的学习宣传和教育培训活动,学深学透、准确掌握和娴熟运用公务员法的各项原则和具体规定,切实增强政府部门公务员认真履行职责、依法维护权益、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进一步提高公务员管理的法治化水平,全面推进公务员法的贯彻实施。

4.学习宣传有关干部管理的法规文件。深入学习宣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条例》等党内法规文件,引导广大人事干部和政府部门公务员进一步了解把握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等方面的政策规定,全面贯彻落实党管干部原则,加深对党管干部原则的认识理解,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程。不断强化人事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廉政意识,提高领导水平和拒腐防变能力。

5.学习宣传人事法制基础知识和人事人才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紧密结合人事人才工作发展实际,重点学习宣传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人事法制基础知识和实施人事人才依法管理的政策法规,积极培育人事干部的现代法治意识和职业理念,促进人事人才领域各项法治实践的开展,切实提高管理与服务的专业化水平,不断扩大人事人才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争取全社会的理解和支持。

6.学习宣传与举办奥运相关的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奥运法制宣传计划》,围绕绿色奥运、科技奥运、人文奥运和举办一届有特色、高水平奥运会的目标要求,深入开展奥运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宣传和教育培训活动,进一步加大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保护和奥运环境建设、环境治理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人事干部和政府部门公务员依法管理城市和服务城市建设的水平,为奥运筹办、举办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三、工作步骤

我市人事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从2006年开始实施,到2010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至2007年6月)

2007年3月,组织召开“北京市人事系统‘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动员大会”,全面部署人事系统“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各区县要根据会议精神和本规划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各自的人事法制宣传教育五年规划,于2007年4月底前报市人事系统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7年7月——2009年12月)

各级人事部门要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地方、部门和单位实际,每年制定工作计划,突出年度工作重点,并认真组织实施,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督促到位,确保五五普法规划的全面贯彻落实。2008年,市人事系统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将对各区县、各单位贯彻落实规划情况进行中期检查,全面督促和指导各区县、各单位深入开展人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0年)

在市人事系统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各区县、各单位要按照本规划确定的目标和要求,认真组织好本区县、本单位的自查和总结工作,起草书面报告,于2010年6月底前报市人事系统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区县、各单位的自查情况,市人事系统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将组织抽查验收,起草总结报告,分别报送全国人事系统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和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2010年9月,召开人事系统“五五”法制宣传教育总结表彰会议,总结交流经验,表彰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

四、工作措施、要求

各区县、各单位要根据本规划要求,结合具体情况,采取有效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确保人事法制宣传教育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效果。

(一)工作措施

1.建立健全人事法制宣传教育制度

(1)健全完善人事系统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继续坚持和完善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重大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审核制度、法制培训和讲座制度、法制专题研修班制度、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推动建立法制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把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的重要内容。

(2)健全完善政府部门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要将法律知识培训作为公务员培训的重要内容,健全完善制度,有效保障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要将法律知识作为公务员职业准入的重要考核内容,录用公务员应测试应试人员掌握和运用法律知识的能力水平。

(3)继续推行人事干部专业法律知识培训制度。总结人事干部专业法律知识培训的经验,继续完善人事干部专业法律知识培训制度,将人事干部专业法律知识培训作为人事干部岗位培训的重要内容,切实予以落实。

(4)不断完善人事法制宣传教育考试考核制度。根据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发展,不断完善人事法制宣传教育考试考核制度,将考试考核作为检验学习成果和推进工作的重要手段,将培训考试情况作为人事干部和政府部门公务员年度考核、任职、定级、晋升的重要依据。

2.切实保障人事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

(1)认真落实普法教材。根据全国人事系统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的要求,将全国人事系统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组织编写的《人事专业普法教材》作为我市人事系统“五五”普法的规范读本。根据我市人事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际,针对人事干部和政府部门公务员的需求,组织编写我市人事法制宣传教育及考试辅导教材。

(2)认真组织普法培训。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认真组织落实。在公务员初任培训和任职培训中进行相关法律知识的培训,在公务员以及人事干部更新知识培训中及时培训新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在人事干部岗位培训中专门进行人事政策法规知识培训,五年内对全市人事干部和政府部门公务员普遍轮训一遍。要切实发挥普法骨干的作用,灵活运用多种形式,采取“骨干带动、层层推进”的方式,组织开展培训。

(3)健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保障。各区县要成立人事系统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负责落实各项法制宣传教育计划和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市属各部门、各单位的人事普法培训,由市人事系统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各区县人事普法培训,由各区县人事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各区县、各单位人事部门要明确普法联络员,定期将本地区、本单位开展人事法制宣传教育的情况向市人事系统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报告,加强沟通,增进联系。

3.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1)积极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把法律法规作为政府部门和人事系统机关学习的重要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充分利用机关学习园地、网络等阵地,为人事干部和政府部门公务员提供法制学习信息平台;积极落实政府部门公务员学法制度和人事干部专业法律知识培训制度,逐步实现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工作的规范化;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把依法行政水平和效果作为考核内容,全面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

(2)创新学习培训的形式。根据广大人事干部和政府公务员的实际需要,积极探索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集中授课和分组讨论相结合、理论知识灌输和模拟案例教学相结合等有效形式,通过举办法制讲座、举办骨干培训班或师资培训班等途径,切实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效果。

(3)利用各种资源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活动。结合人事人才工作发展实际,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大众传媒的作用,开展人事法律咨询、人事法律知识竞赛、开辟法制专栏、举办法制图片展览等活动,及时反映人事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动态,宣传典型,交流经验,有效指导和切实推动人事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结合“12·4”法制宣传日等特殊节日,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人事人才政策法规和人事系统依法行政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努力拓展人事法制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增强人事法制宣传教育的感染力,争取社会对人事人才工作的更大支持。

(二)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深入开展人事法制宣传教育,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一项重大任务,也是推进人事人才工作依法治理的基础性工作。各级人事部门要从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高度,充分认识人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抓紧抓好,要将人事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作为人事人才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各级人事部门领导要将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带头学习人事人才政策法规,亲自讲授法制课,亲自参与人事法制实践,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带动人事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

2.完善机制,保证经费。要积极探索、推动建立人事系统法制宣传教育评估考核机制,完善评估考核指标体系,建立健全激励监督机制,把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依法管理等情况一并作为考核验收的重要指标,开展规划实施情况的年度和阶段性考核工作,落实表彰奖励。要建立健全普法经费的保障机制,各区县、各单位要把人事法制宣传教育所需经费列入预算,切实予以保证,确保人事法制宣传教育的顺利进行。

3.分类指导,统筹协调。要坚持把人事法制宣传教育与领导关注的重点工作结合起来,把人事法制宣传教育与各项人事人才工作的开展结合起来,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人事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和形式,不断创新,根据不同法制宣传教育对象提出不同的目标和要求,分类指导。要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认真总结经验,统筹协调,以学法促进用法,以用法带动学法,切实推动人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

 

附件:北京市人事系统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北京市人事系统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名单

 

  长:辛铁樑(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北京市人事局局长

副组长:刘江平北京市人事局副局长

  员:政策法规处、教育培训处、公务员管理处、办公室、机关党委、监察处、人事处负责人各1人。

北京市人事系统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北京市人事局政策法规处。

联 系 人:陈 

联系电话:65243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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