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6月19日召开的北京高级专家数据库(二期)运行工作部署会议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做好专家数据库信息维护工作,现就有关的具体事项说明如下:
一、维护内容
二级总库系统部署运行后,各区县、各单位要对下发的入库专家及单位信息进行一次维护更新。信息维护的主要内容为:因遴选、调入等原因新增的属于采集入库专家范围的专家信息;已采集入库但已发生变化的专家或单位信息;已采集入库但填报不完整的专家或单位信息(包括专家本人照片)。采集入库专家范围见附件。
二、维护方式
(一)信息采集和维护,统一使用“专家信息报送系统1.0版(单位版和个人版)”,原“专家信息采集软件(1.0版、2.0版)”停止使用;或在二级总库系统部署后,通过系统完成信息的维护更新工作。
(二)各主管单位的入库信息(包括专家及单位的信息)已生成数据文件,拷贝在部署会上下发的光盘中,由各主管单位负责将数据导入“专家信息报送系统”中,并通过该系统生成所属单位入库信息数据文件,分别下发至所属单位,由单位或专家本人负责对其信息进行维护。对于已经部署二级总库系统本地库的单位,可以通过二级总库系统直接维护更新;对于没有部署本地库的单位,可以通过登录托管库完成数据维护更新,或使用“专家信息报送系统”完成信息维护更新的报送工作。
(三)应采而未采的专家信息或新增人员信息,由专家所在单位负责帮助专家下载“专家信息报送系统(个人版)”,由专家本人或单位录入信息。
(四)采集的专家照片,应转换为电子版文件,并通过系统导入到专家的相应信息集中。
(五)已去世、定居国外或已调出的入库专家信息,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或删除或保留,但在维护更新数据后,要对此类变化情况做出书面说明,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市人事局专家与博士后工作处。
三、时间要求
请各单位在2008年7月底以前完成信息维护工作。其中,对于没有市政务外网网络环境的单位,可以通过“专家信息报送系统”形成上报数据文件,于规定的时间内报送市人事局专家与博士后工作处。同时,在今后的日常工作中,各单位要及时维护专家数据库信息,确保信息及时更新,提高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及有效性。
在信息维护工作中,遇有业务性问题需要咨询时,请与市委组织部或市人事局有关工作部门联系。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联系人:张浩,电话:63088708;市人事局专家与博士后工作处联系人:辛向阳,电话:65261459。需要提供技术支持时,请与北京北大软件工程发展有限公司联系,联系电话:51660855(0877)转801、228。
附件:采集入库专家范围
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
北京市人事局
二○○八年六月二十六日
附件:
采集入库专家范围
中国科学院院士
中国工程院院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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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
市(省、部)有突出贡献的科学、技术、管理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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